重点来了!新疆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有调整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04-17
近日,为加快纺织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扎实推进自治区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可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修订。《通知》中对自治区出疆棉运费补贴、纺织产品出疆运费补贴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调整。
有关出疆棉运费补贴、纺织产品出疆运费补贴调整内容整理如下:
一、出疆棉运费补贴
自2024年9月1日起,将棉花出疆运费补贴标准从现行的300元/吨下调为200元/吨。
二、纺织产品出疆运费补贴
(一)棉纱及棉与其他纤维的各类混纺纱产品:南疆地区(含南疆五地州,下同)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40支以下600元/吨、40支以上(含40支)纱线640元/吨。其他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40支以下500元/吨,40支以上(含40支)540 元/吨。
(二)不含棉纤维的地产粘胶纱、毛纱、麻纱、地毯纱、聚酯纱(含包覆纱,不包括聚酯长丝)桑蚕丝等各类纯纺或混纺纱线:南疆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补贴560元/吨。其他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补贴460元/吨。
(三)织布类产品(包括梭织、针织本色坯布、染色布等):纺织企业利用新疆地产棉纱、粘胶和聚酯产品等生产的织布类产品(包括梭织、针织本色坯布、染色布等)补贴900元/吨,利用超过50%以上的非地产纱线生产的织布类产品(包括梭织、针织本色坯布染色布等)补贴 500 元/吨。